001
古明地觉是会读心的觉妖怪,这是幻想乡里公认的事实。实际上,不仅是大结界以内,早在江户时代,日之本就有例如《今昔画图续百鬼》的资料介绍觉妖怪的信息,不过当时的人们生活在安逸太平的时代,正为了未来美好的生活努力,自然不会真的费功夫研究怪力乱神之流,顶多是在茶余饭后互相谈论一番,权当消遣。
有趣的是,从资料上来看,虽然觉妖怪的实力并不算强大——若是要以ABCD来在妖怪里找个定位,觉大概是C+的程度——但是在人间之里发起的匿名投票“最不想遇见的妖怪”排名里,却总是位居榜首。顺便一提,第二位的名次也常常被某位妖怪贤者包揽。究其原因,大概是太喜欢玩弄人心被人们惧怕吧。
人心,或者说人的内心,即是人的思想、意识、感情、觉悟的统一,是与外表和肉体相对的一个定义,因为仅仅只是大脑当中的神经系统活跃的结果,以肉眼观察确实艰难,于是人们错误的以为,人心藏在血肉的后面,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无法看透的东西。
比方说,即使搬来半年之久,也总是坚持帮助他人的热心邻居,真实身份竟是在逃的连环杀人犯;又或者在外人看来相濡以沫的一对夫妻,背地里却早就有了各自的外遇;还有历史上那些武将背叛了君主、朋友变成了敌人的故事,无一不在诉说人心莫测。
因此,在人与人的接触中,依据错误、负面的信息,妄自猜测对方的情感,在自我保护意识的作祟下,互相怀疑、互相敌对,断绝了原本可以更进一步的关系。挚友随时会翻脸,恋人在不信任中消磨感情,强者自保,弱者站队,仿佛人心成了一切过错的源头。
人心不能信任。这就是人际交往的法则。
自我阉割的法则。
在古明地觉看来,实在过于愚蠢。
内心不是模糊不清的东西,而且它还拥有一定的规律,人们之所以认为“人心莫测”,正是因为没有发现这个事实,自己吓唬自己,才在追寻真相的道路上越走越偏,最终不得已半途而废。
真实身份是杀人犯的邻居,某天听到警笛声的时候突然紧张了起来;亲密的夫妻之间,属于私人的时间却越来越多、私人空间也越来越大;在背叛发生之前,胆小又贪婪的武将就开始为自己准备多条退路,或是曾经一度显露出对于君主言行的不悦。毫不夸张的来说,哪怕是完全没有接触过心理学的普通人,一旦注意到这些细节,就会在长久以来的接触中如同抽丝剥茧一般,逐渐看透对方的内心。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不过是谬论罢了,恰恰与之相反,知“面”,知“人”,“心”也就不再是什么神秘的东西,通过经历、性格、观念等种种细节来发掘一个人内心,正是简单明了的因果探寻。人心叵测,不过是因为还没有了解对方的一切而已。
内心是不会改变的。人心是最简单易懂的东西。
基于这个观念,古明地觉学会了读懂人心。
读心的妖怪。
或许,现在应该称作“读人的妖怪”。
古明地觉胸前的觉之瞳里映出的事物究竟是什么,想必大家也已经明白了。
眼睛看不透精神层面的东西,古明地觉在漫长人生中读取的内心,只不过是在收集了对方的经历、经验、三观、性格这些要素整合而成的资料,再通过自己灵活的大脑处理过后,推演出来的预测。
——若是这样去想的话,大家就悉数上当了。
之前所说的全部内容,都是虚假的,是谎言,是胡编乱造之后看似符合逻辑的歪理。
欺骗大家的原因,仅仅是因为这样做十分有趣。
这就是人心。
语言会骗人,文字会骗人,心当然也会骗人,若是用那些简单的东西来推理,被它们牵着鼻子走,结果变成自以为是的笨蛋,自然就要受到人心的迫害——要知道,在很大一部分时间里,心都是不合逻辑的。
当然,古明地觉不会被这些问题困扰,因为她确实能读取内心,就是字面意思的读心。
最方便的能力。
最惹人厌恶的能力。
古明地觉失去读心能力的时候,正好是难得在床上入睡的日子。
“完蛋啦,觉大人。”
觉将床单从床面扯下,露出了下面有点发霉的弹簧软垫,她两手各抓一角,“嘿咻”一声用力将整个垫子甩了起来,正准备在床架上面搜寻一番,耳边就传来宠物猫咪的悲鸣。
“完蛋啦,觉大人。”
“安静一点,我还活的好好的。”
“啊,对不起,我的意思不是觉大人的生命有什么危机,我是在担心当下的状况发展下去的话,觉大人未来的人生就要完蛋了。”
这算哪门子担心啊!
“不过是觉之瞳遗失了而已,不要搞得跟世界末日一样。”
“可要是觉大人没了读心术,就变成了整天宅在家里看小说、只会使唤别人干活、什么事也不想管的废柴妖怪啦!”
“你是故意的吧?燐!你是故意的吧!”
“呜喵!对不起!”
火焰猫燐慌忙跳开,跑到远一点的位置继续帮忙搜索了。
觉之瞳确实丢了,是今天早晨发现的事情,当觉从昨晚熬夜读书的疲惫当中挣扎起床之后,准备去盥洗室洗漱一下的时候,从镜子映出的影像发现了胸前的那只读心眼睛的消失。
如果有其他同样经历的觉妖怪,古明地觉倒是很愿意虚心向它请教解决的经验,不过十分不巧的是,在她迄今为止的人生当中,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同类,不对,确切的说,是根本没遇见过其他同为觉妖怪的同类。
不过话又说回来,觉之瞳难道不是觉妖怪的外置器官吗?这种东西若是离开了身体,就算不会感觉到疼痛,也总该有一点点不适吧?可现在的情况是,就算觉之瞳连同连接的神经线一起消失,她还是一觉美美睡到了大天亮。不,古明地觉还是那个古明地觉,除了少了一个部件不能读心以外,其他的完全没有异样。
问题在于失去了读心能力的觉,到底还是不是觉妖怪。
不行,再这样下去就要牵扯到哲学层面了,在搜寻失物这方面,哲学还不如一条狗。
觉摇了摇头,让自己混乱的头脑冷静下来。
“燐,变成狗吧。”
“做不到啦!”
不过就算是狗,要在到处都是主人气味的地灵殿找到眼瞳大小的东西,也太过疯狂了一些,对,不是困难,是Lunatic,疯狂难度,只有疯子才会这么做。倒不是对自己的宠物犬没有信心,只是地灵殿实在宽敞的要命,就算再来十条嗅觉灵敏的狗,花费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一定能找到。况且觉之瞳是究竟落在了地上某个角落,还是从当前的空间凭空消失了——就连这个基本的问题还没弄清楚,贸然搜索整个房子无异于大海捞针。
总之先好好回忆一下丢失眼瞳之前的经历吧。
古明地觉把那个一直高喊“完蛋啦”的猫咪妖怪赶出卧室,将床铺重新铺好,躺在了上面。床单散发出蔷薇花的香味,应该是昨晚睡觉时为了助眠喷洒的香水,觉喜欢这个味道,每当她因为写作遇到瓶颈、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的时候,总会闻上那么一闻,让身体和精神都得到放松。
首先是觉之瞳丢失的大致时间。昨天晚上的晚饭环节,给宠物们喂食的时候,那是可以毫不犹豫确认的觉之瞳存在的时间点,因为要是失去了读心的能力,她就无法和宠物正常交流,这是她不可能注意不到的事情。
那么,在吃完了晚饭过后,自己带着宠物在馆外散步的一个小时当中,是否觉之瞳就在那时遗失?想到这里,她准备去找宠物们确认一下,可刚坐起身,又意识到自己现在已经不能读心,除了少数像燐那样能化形的妖怪宠物之外,大部分都无法进行对话。
昨天我是带着谁出门的?
“是小八哦。”
有人回答了觉的问题。
觉维持着思考的表情,向着声音的来源看去,就在卧室的门口,一袭黄色与墨绿色调服装、戴了黑色帽子的少女站在了那里,没有开关门扉的声音,也没有踩在木质地板上的脚步声,就像从混沌当中走进意识里一样,她躲开了一切感官,悄然出现在觉的面前。
觉没有受到惊吓,少女的神出鬼没对她来说已是习以为常的事情。那是她的妹妹,古明地恋。而她说的小八,是饲养在地灵殿的宠物之一,要是分个类别,应该归入“普普通通的迷你猪”那一类,它不是妖怪,自然无法学会人的语言,这是从物种基因的层面就决定下来的事情。如果昨天自己是带着它出门散步的话,就必然要借助第三只眼睛进行交流——这样一来就可以排除掉这个时间段了。
“恋恋。”
觉呼唤少女。
“你没有恶作剧拿走我的眼睛吧?”
“哎?姐姐居然怀疑恋恋吗?恋恋好伤心。”
恋恋用盖过手掌的袖子遮住眼睛,作出哭泣的样子,即使知道她是装出来的,觉还是感觉到一股深深的罪恶感从心底袭来。
古明地觉啊古明地觉,你是丢了东西急疯了还是熬夜熬的精神失常了?你怎么能怀疑自己的亲妹妹呢?谢罪罢!必须当场自裁以表谢罪!
当然,觉是不会抽出小刀在自己的肚子上划拉那么一下的,她害怕疼痛,更不是为了哄妹妹开心当场切腹的究极妹控。
“抱歉,这次的事情有点严重,我不小心急躁了。”
“要是有那么严重的话,恋恋也来帮姐姐的忙怎么样?”
“没问题啊。”
不知是不是被恋恋无意识的能力影响,古明地觉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她想,也许是因为自己平时很少陪伴在妹妹的身边,所以现在无论妹妹想要和自己一起做什么,她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下来补偿对方。谁叫自己是个疼爱妹妹的姐姐呢?
“好的,首先请姐姐提供一下昨日行程。”
恋恋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放大镜来,模仿电影里西方侦探们的经典动作,在觉的卧室里照来照去。
“让我想一下……除了在书房读书以外,晚饭过后我带着宠物出门散步,大约半个小时回来,进入浴室冲澡,接着再次到书房读完剩下的部分,一直持续到深夜,最后回卧室入睡。嗯,就这样了。”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因为洗发泡沫的缘故,姐姐把觉之瞳拆下来顺手放在了浴室,等到洗完澡后忘了装回来,结果直到现在也没有再想起眼睛的事情。”
古明地恋自信的扬起嘴角,大拇指与食指呈90°角指向前方。嗯?等等,这个招牌动作似乎在哪一部侦探漫画里见过?要是结果正确的话,说不定还真有些许侦探推理的范儿。
“不过,恋恋,觉之瞳不是什么可拆卸部件,就算是洗澡也不会拆下来。还有,我昨晚使用的是淋浴,一下子就可以冲净泡沫,也没有拆下觉之瞳的必要。而且最后如果在擦干身体的过程中没有触碰到它,我会很容易发觉异常的。”
“唔,恋恋推理大失败。”
浴室的回忆就此结束。而就在几分钟以前,觉已经和燐一起将卧室翻了个遍,无论是抽屉、衣柜、床底、地毯下……只要是存在于这个房间的物件,无一不被仔仔细细检查过,可是忙活大半天,半点失物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这么一来,就只剩下书房了。”
恋恋收起了她的放大镜,认真说道。
如果问地灵殿里什么最多的话,大家都会不假思索的回答“动物”。可如果说地灵殿第二多的是什么的话,就很难再得到一个统一的回答。有人说是蔷薇,毕竟作为代表了别墅的标志性花卉,种植蔷薇的数量一定不少;也有人说是琉璃,若是想制造出地灵殿那样五光十色的风格,使用的彩色琉璃片只多不少;可是如果能不惧被读取内心与记忆、敢于直面自己的黑历史的话,不妨去直接问一问地灵殿的主人——古明地觉,相信她的回答一定是“书”。
书,记载了无数知识,描述了无数故事,传达思想,表明观念,将众多无法用画面表现的事物压缩在了小小的平面,它是人类对于纸张和笔墨最棒的应用,是真正的文明结晶。
古明地觉喜欢读书,不单是因为书籍本质上的伟大,也是因为只有在书的世界里,她才能暂且放下读心的能力,从显而易见的人心里面脱离出来,去揣摩、去欣赏书中的角色的内心与精神,这是她在现实当中不曾享受过的至福。
地灵殿书房的藏书很多,虽然不及红魔馆那座地下图书馆,但放眼整个幻想乡,就算是专门做书籍生意的铃奈庵,它的库存量也只是刚好达到这里藏书的一半,这些书包含有小说、百科、教材、娱乐杂志,对于不曾踏出过旧地狱的古明地觉而言,它们是她与外界唯一的联系,是她仅有的宝藏。
“所以说,恋恋,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希望你不要触碰那些没必要搜查的书籍。”
“姐姐是害怕恋恋弄坏它们吗?”
“还是尽量减少损伤的风险为好……”
“姐姐觉得书和恋恋,哪个更重要?”
“啊?这……”
换做是平时,觉肯定会不假思索的回答“恋恋”,不过现在她又是在回忆昨夜在书房读书的细节,又突然被恋恋急转的话锋问的一愣,本就不太充足的大脑运算量一下超过了负荷,导致思想一片空白,竟然犹豫了起来。
“开个玩笑,恋恋当然知道姐姐最喜欢恋恋了。”
恋恋说完笑了起来,本就天真无邪的她讲出这话,听起来确实不会在意选择的结果。如果她下一句接着说“恋恋也最喜欢姐姐”,觉也会无条件的选择相信。
“姐姐昨天晚上读的是哪本书?”
和传统意义的书房一样,这间屋子除了书本、书架、以及明亮的电灯以外,就只剩下一套阅读时使用的桌椅而已。恋恋一点也不客气的坐在书房里唯一的那张椅子上,靠着椅背深深的伸了个懒腰,将木质的靠背压的吱呀作响。
“啊,姐姐要是累了的话,可以坐在恋恋的腿上哦。”
恋恋拍了拍被短裙遮住一半的大腿,示意觉放心坐上来。觉嗅到一丝诱惑的意味,赶紧摇了摇头,现在不是做这种事情的时候。再说了,就算真的要两人坐在一张椅子上,也理应是妹妹坐在姐姐的腿上才对啊。
觉走到书桌上,仔细观察桌面上的情况。老实说,在昨天经历的日常时光当中,她可以毫不费力的回忆起每一个重要的细节,毕竟还没有衰老到记性那么差的状态,可唯独在书房——在她每天都要看的书籍上面,她竟发现自己的记忆有些模糊。
“姐姐记不起昨天晚上读了什么书了吗?太奇怪了,这也太奇怪了。”
“虽然忘记自己前一天读过的书很奇怪,但也请不要重复说一遍。要是书的内容差到不值得记住的地步,我也是有可能主动选择了忘却它的。”
觉也不知道自己在辩解些什么。
“不过,总不可能连书名都忘记了吧?”
恋恋将摞在桌上的几本书一一拿起,分别读出它们的名字。
“《心理大师》、《2666》、《大连案内》、《日本妖怪物语》……嗯?怎么还有一本没有封皮的杂志?”
“杂志?”
“是啊,好像是风土与怪谈之类杂志,这一页还夹着一张书签呢。”
恋恋摊开书,将书签取出来递给觉,可是觉没有接过去,她的注意力完全被书页上的内容吸引过去了。于是恋恋也放下书签,跟随她的目光看向那一页,读出了上面的副标题。
“探秘!大和田山的村庄神隐事件。”
大和田山……神隐……村庄……
听着妹妹的阅读,古明地觉突然有种记忆受到刺激的感觉。
“姐姐以前去过这里吗?大和田山什么的。”
“应该是富士山的一支吧,来旧地狱之前我还去过那里旅游,估计现在又是另一番模样了。”
“再往前呢?姐姐应该去过不止一次了吧?”
再往前回忆,自己第一次爬上那座山,是在什么时候?那种莫名亲切的感觉,的确不是只去一次就会留下的东西。可是,究竟是什么时候呢?就算再怎么回想,自己也再没有那座山的印象,而且总感觉记忆中山上的树林应该比现在图片里的还要茂密很多,尤其是在四百年前的时候……四百年前的时候?
“姐姐,怎么了?你的脸色有点差啊。难道是书房里通风不好缺氧了吗?”
“唔,抱歉,恋恋,我有点头晕。”
“那我们先出去休息一会儿吧。”
“不,不必,现在已经好多了。”
“不用勉强哦,姐姐是因为不可靠的恋恋一直帮不上忙才神经紧张的吧,要是在找回眼睛之前就累垮了身体,可就本末倒置了……对了,不如我们先回卧室休息一下,恋恋要在床上好好补偿姐姐才行。”
“恕我拒绝!”
经过这么一闹,刚才的晕眩终于消散。
古明地觉从妹妹的手里拿过书,仔细阅览了上面的图文。正如恋恋所说,这是一本记载了风土与怪谈的旅游杂志,创立初衷是用风土人情和一点灵异噱头来吸引游客到各地观光——很常见的营销手段。而现在手上的这本第二十四期杂志,发售时间刚好是创刊二周年,应该是自己委托外人淘到的纪念版本,这一版的主题围绕着富士山展开,花费大量笔墨分别介绍了周边较为冷门的几个景点,将它们的历史故事展现给读者。这其中就有“大和田山的神隐村庄”一栏。
“据说是在十年前开发景点的时候,有两名工人误入了奇怪的废村,虽然最后平安无事逃了出来,可是再也找不到那个村子了。就像是幻想乡一样呢。”
恋恋在旁边讲解完了正文的内容,又补充了一句感想。
“不对,那不是幻想乡。至少在我的记忆当中,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的村庄。”
“那样的村庄?是哪样的?”
“哎?”
古明地觉也意识到了自己讲的很怪。无论是从文字还是插图来看,这本书都没有任何关于村庄样貌的描述,为什么自己还能将从未见过的村庄与自己的记忆进行对比?而且是用不容反驳的、总结性的语气脱口而出,仿佛就像她曾经进入过那里一样……但如果将古明地觉的人生经历编成一本书的话,有关村庄的故事是绝对不会出现在任何一页当中的。
至少觉是这样认为。
“姐姐是知道那里的吧?”
“不,怎么可能,直到看见这本杂志之前,我都不知道大和田山有神隐废村这样的传闻。”
“是这样吗?”
恋恋双臂展开,做出了“十”的样子,好像是某个妖怪的招牌动作,要是被本人看到的话,会被索取版权费也说不定。
觉并不怀疑恋恋是否对自己使用了无意识的能力,因为自己的异常是她首先发现并且提出来的,比起思维跳脱的妹妹,现在的自己反而更加脱线,这让她对自己的想法开始有了动摇。
“我不知道……”
“那就亲自去看看吧!”
“哈?”
“反正现在我们已经在房子里找了个遍,除了姐姐看的这本杂志,也没有什么可以调查的疑点了吧?”
“不不不,恋恋,你好好想一想,就算是用上昨天整整一晚上的时间,我也不可能从地灵殿跑到遥远的大和田山上,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弄丢自己的觉之瞳啊。”
“说不定梦游的姐姐会使用任意门?或者用怪力把它扔到了山上?难道姐姐已经放弃了调查,打算去永远亭的医生那里看病吗?”
不,我可不想被解剖。觉心里想。
“总之还是去看看吧!”
“但是家里的宠物……”
“去看看吧!”
“离开旧地狱很麻烦……”
“去看看吧!”
“恋恋,你是不是瞒着我什么事情?”
“不是我瞒着你什么事,是姐姐瞒着自己什么事情。”
恋恋说的莫名其妙。
人可以压抑本性,但无法欺骗自己。以古明地觉的立场来看,每天吃到美味的食物,有宠物们陪伴身边,闲暇时间就去看书或是写作,累了可以泡个澡舒舒服服睡一觉,这样放在旧地狱之外的地方都十分抢手的工作,已经是追求安逸生活的自己最佳的选择。要是过着这样美好的人生还要抱怨什么的话,恐怕不是欺骗、而是心灵都彻底扭曲了。
古明地觉的心灵是健康的,就连每年一次免费机会的全套体检,心理评估表上的总分也一直都是最好的“A”级。她没有需要压抑的心态,对情绪的控制也是百分之百的稳定,哪怕用读心术看过了太多病态的内心,也依旧像是出泥莲花一样,不受到任何影响。这是觉妖怪在内心领域的天赋,进一步来说,是物种进化出的特性。
血液凝固,伤口结痂,长此以往,层层包裹的心亦是坚如铁石。
就是这样的进化。
如果连这一点都不能做到的话,现在的古明地觉应该已经疯掉了。
所以,觉并不是出于自身意志而要去探查什么神隐村庄的。但如果是恋恋……只有是恋恋,只有自己最亲近的人提出了请求,她才能不计得失,去做违背自己内心的事情。
“真是败给你了……那我们出发吧,就去杂志上讲的……咦?”
觉发出疑惑的声音,因为恋恋不知什么时候从身边离开了。她跑出书房,扒在走廊的玻璃窗面上向屋外望,恋恋已经走到花园的蔷薇丛边,正向着大门慢悠悠的前进。看来她不等自己的选择就开始出发了。
觉已经相当习惯妹妹的行动风格,不过突然被抛到后面还是会吓一跳。就连离家的嘱咐都没有对宠物们交代,她追着妹妹的身影,向着外面的世界踏步而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