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记者的自白

  我得说实话,作为一名新闻主编,如果真的要脱颖而出,博得点小名声,撒谎确实是必要的。要我说,幻想乡就这么大,有竞争力的报纸这么多,而有价值的新闻却那么少。和其他报社报道同一篇新闻,哪怕文采再好,也得接受和他们平分热度这一事实一一更何况,我的文采也并不出众。当然,促使我作出这个决定,还得归功于花果子念报。他们的主编好像是西方记者,虽然动身没有我这么迅速,却不知道从哪里弄到了一部手机,说是自己的特意功能念写能力,其实不过就是录音之后转换成文字而已。但幻想乡的人们并不懂这玩意儿,丝毫不觉得她和我们这些传统记者是在恶性竞争。总之呢,花果子念报总是比我们这些手写报更快一步,如果找不的新颖的新闻题材,我可能这辈子都超不过她。

  问题就出在这里。哪怕我对于新新闻再怎样敏感,也很难嗅出大新闻。异变呢?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巫女就马上跑去解决了,事后也是装傻一问三不知。这样,我很难见识一次完整的异变,连事情经过都不知道,更别提写新闻了。

  于是,一个绝妙的点子在我脑海里生出来了一一为什么一定要知道经过呢?我们可以略过它,让自己来创造一个。

  伪造一个新闻很简单,只要你愿意动动脑袋,把事情写的够玄乎,把标题取得够吸引眼球,那么绝对不愁人来读报了。我就拿我上一期报纸说说吧,这期的头条标题是《雾之湖疑似发现妖精成佛?!》下面附着的图片是一只冰之妖精浮在湖面上,周围闪着明亮的佛光。

  其实呢,这不过是那只妖精在湖上呼呼大睡而已。所谓的佛光,也不过是通过特定拍摄的角度反射到湖面的阳光而已。这篇新闻我并没有花费多大的心思写正文,但是反响却很大。隔天我就看到几个人里来的宗教人士跑到这里想要“寻觅佛迹”,口中还念念有词,大概真的信以为真了。当然,之后他们其中一个被湖里的大鲶吞吃掉,这就和我无关了。不过这反而还增添了那群人对这片湖的信仰一一据说那个被吃掉的人名誉并不好,那些人便以为是什么佛祖显圣惩恶了。当然,我只是个写新闻的,出了什么乱子我可不负责。

  所以说啊,人类自以为是地觉得自己很聪明,其实也不过尔尔。像我们这些写新闻的只要照着他们的胃口,引起他们的好奇心,他们就会稀里糊涂地订阅报纸了。我倒不是恶意诋毁人类,我也绝对没有这种想法,我反而还要感谢他们一下就让我成为了新闻界的名流,前几日还收到了一些富豪的邀请,请我去调查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一一与其说是调查,不过是象征性的问几个问题,然后照着雇主的意愿编造一个善意的谎言。

   这类的委托我收到过不少,比如给人间之里的村长竞选人罗织罪名;或者是把一个名声显赫的作家名声搞臭,来显得一位庸俗作家对其的指责看起来有先见之明;抑或是让某个人“失踪”一段时间来赚取补偿金。妖怪的委托我也接过不少,大多也不过是给自己袭击某个路人找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

  博丽的巫女也找过我,她要我暗访邻近的神社,找到他们迫害本土宗教的证据。我的行动很成功,具体如下:跑到神社门口,随意找个路人攀谈一番,然后就可以大功告成回去了。对于路人的证言,我做了一下调整。例如神社经常收纳死者,安葬在空地上。我就记录为神社夺取尸体与火焰猫做交易。又例如神社控制住了妖怪之山的火山喷发。我便修改成他们想借此控制天狗社会。还有就是据传闻听说他们在旧地狱开发幻想乡的新能源。于是我顺水推舟地附加了一句,他们意图制造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来强制改变幻想乡的信仰。

  之后发生什么事了?那个巫女勃然大怒,把神社掀了个底朝天,又搞得旧地狱不安宁。当然啦,总不能因为巫女闹事就把问题归咎到我头上吧?我不过是个记者而已。

  一切都很好!人们十分信任我,只要是我的新闻,就会被奉为真理去阅读。即使是有人对此感到不满,也会被舆论压下去。当事者亲自声明,也敌不过我和几家报社联合发表的新闻。这就是新闻的力量,任何人,任何权威都只能屈服于我手中的笔。毫不夸张的说,我建立了一个新闻的国度。我才不管新闻的根本目的,我只知道我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名声,要超过花果子念报。结局显而易见,我做到了,花果子报的那帮家伙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反正是再也不敢来妖怪之山了。


  不知道是哪个名人这么说过:谎言重复一千遍就会成为真理。而外界在古代就得出了这一结论:三人成虎。您瞧,把虚假打造成事实只需要几个人不停地重复,哪怕明知是事实也会有所怀疑。这一切的原因是如何?这其实就是人类自己的好奇心罢了。对事物的好奇,就始终对其存有怀疑。对事物存有怀疑,那么理性就可以被流言翘动。我只不过是利用了这一点而已,这全然不是我的过错。人类利用狗的忠诚来驯服他们,这是人类的过错吗?人类利用鱼的潮汛来捕捞他们,这是人类的过错吗?人类利用自然界的任何规律来满足自己,这是人类的过错吗?怎么啦,一但触碰到自己的利益就开始叫嚷起来,却不看看脚下缄默的大地吗?所以,我要说,我绝无过错。发现并利用规律是人的特性,这于任何人来说都不应该构成罪明。错的应该是人的自私和贪婪,而不是一个正直的新闻记者。

  这就是我的证词,法官大人,我并不后悔,也没有任何后悔的必要。我只是要给您一个衷告,我的报社能让花果子滚蛋,同样也能让您走人。当然了,这件事情,我相信您是可以看出是非正误,绝不需要我们的新闻来主持公道,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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